川供监〔2021〕1号
各市(州)供销社监事会,各省级社有企业监事会:
按照全国供销总社监事会《关于开展2021年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省社《2021年监事会工作要点》安排,省社监事会就2021年度专题调研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按要求做好调研工作。
一、调研课题
(一)基层供销合作社现状、存在问题及改革发展建议
就基层供销合作社现状、存在问题展开调研,提出高质量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提炼可借鉴的经验,思考提出下一步的发展方向。
各市(州)供销社监事会要在摸清本地基层社整体情况的基础上,重点选择 1—2 个县级社进行深入细致调研。调研过程要有解剖麻雀式的细致精神,要做到实地考察、走访与座谈访谈、查阅资料相结合,注重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分别组织召开县、基层各级供销合作社负责同志、一线干部职工参加的座谈会,对县乡分管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领导同志、县社和基层社主要负责同志、农民社员、农村大户能人及开放办社经营主体代表进行个别访谈。调研要做到主题清晰、任务明确,撰写调研报告注重用数据分析和典型经验说话。
(二)供销合作社混合所有制企业经营管理的现状及对策
就目前混合所有制社有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建设等情况展开调研,学习借鉴混合所有制国有企业等其他优秀企业管理经验,提出强化内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下一步改革提升的方向。
各省级社有企业监事会要深入了解所属混合所有制社有企业目前内部管理现状及制度建设情况,通过混合所有制社有企业发展现状与其他优秀企业的对比分析,提出适合混合所有制社有企业强化内部管理的思路,促进企业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省供投集团监事会要认真负责,组织好实地调研相关工作,并负责撰写本课题综合调研报告。
(三)其他自选课题
各市(州)供销社还可以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选择供销合作社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情况及对策建议;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监督工作机制研究等课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提出建设性建议。
二、进度安排
(一)4月,制定调研工作计划,研究确定任务分工及工作进度。
(二)4月至6月,实地开展调查研究。
(三)7月,组织研讨,撰写调研报告。
(四)8月底前,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将调研报告报送至省社监事会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拟定调研计划,逐步开展实施,及时报送调研报告。
(二)市(州)供销社须针对调研课题一形成调研报告;各省级社有企业须针对调研课题二形成调研报告,并由省供投集团汇总形成本课题综合调研报告;此外,各市(州)社和省级社有企业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选其他课题形成调研报告。
(三)调研报告应包括调研工作开展情况和调研内容的基本情况、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对策建议等部分,各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调整内容。
(四)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做到轻车简从,不增加基层负担;坚持深入实际、解剖麻雀,听实话、察实情、获真知、求实效。
各地、各单位在调研中发现的事关全局性、指导性的做法、经验、问题、意见建议等,随时报送省社监事会。
联系人:范思颖 联系电话:028-86629167
电子邮箱:sccoopjsh@126.com
附件:“基层供销合作社现状、存在问题及改革发展建议”调研提纲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
2021年4月7日
附件
“基层供销合作社现状、存在问题及
改革发展建议”调研提纲
1.基层社组织形式、人员构成、运行机制、经营服务、管理和分配制度等基本情况;
2.县级社与基层社的出资关系、管理方式等情况;
3.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参与乡村建设情况;
4.开展农资供应、日用品经营、农产品流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传统业务情况;
5.坚持合作经济属性,实行民主管理,密切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带动农民增收情况;
6.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情况;
7.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情况;
8.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改造情况;
9.开放办社情况;
10.存在的突出问题、制约改革发展的瓶颈等;
11.加强基层社建设的意见建议。